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的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履职方式,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陕西铁检机关坚持能动检察,立足自身职能,主动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融入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助力。
从弱项到亮点的华丽转身
为补强检察建议工作,陕西铁检机关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全要素考核范围,发挥考核工作“指向标”作用,促进增强办案人员以检察建议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有效引导理念更新;建立检察建议工作月通报制度,坚持对检察建议工作进行月通报、季分析、年总结,通过边干边总结,确保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能被及时解决和纠正;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研讨、优秀检察建议评选,为促进提升办案人员检察建议工作素质能力奠定基础、注入动力。这些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自2019年以来,陕西铁检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数量年均增长超过100%,回复率从35.1%提升到77.5%,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占比从13.5%提升到31.9%;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业务类别由刑事检察扩展到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三大检察,发送对象由仅限于涉铁企业扩展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检察建议工作中,坚持依法、规范,注重沟通、协调,2021年53.7%的检察建议以公开宣告方式送达,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全力守护平安
今年以来,陕西铁检机关立足铁检职能,积极融入“西部大开发”工作大局,结合办案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针对涉铁企业的管理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全部被采纳,有效帮助其筑牢防止犯罪发生的制度堤坝,为保障“一带一路”铁路运输畅通贡献力量。
|无障碍环境建设调研
|对宝鸡南站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陕西铁检机关加强与铁路部门、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在加大防止和惩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同时,注重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手段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为服务保障“十四运”的顺利举办,开展了铁路车站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工作,先后对辖内20余座车站开展检查,综合运用公益诉讼和社会治理两种检察建议,最大限度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问题的解决。
|在旬阳赵湾镇询问铁路安全保护的线索
参与秦岭生态保护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开宣告
在办理张某某非法采矿案中,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付金兰检察官审查发现,该案存在公安机关取证瑕疵较多、水务部门巡查日志不齐全等问题,在分别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之后,检察官全面系统梳理了近期内该县移送审查起诉的所有同类案件,经调查发现在表象问题之后存在着职能部门装备落后、人员力量不足、河道界限不清等深层次原因,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遂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七个方面的建议措施,当面与政府部门沟通情况并征求意见,政府部门全部认可并采纳,确保问题得到整改,此后该县非法采矿违法犯罪案件大幅减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得到有效保护助力未成年人保护
|检察官与行政机关研讨小饭桌整改方案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张卫新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针对该案反映出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向涉案旅馆的主管机关西安市某公安分局发出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旅馆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住宿实名登记制度和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强制报告义务。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依法对涉案旅馆未履行实名登记、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及时召开辖区内旅馆业法人、负责人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宾馆酒店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为了督促各基层派出所加强对宾馆酒店的管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公安机关还向各基层派出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旅馆业旅客住宿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内派出所不断净化旅馆业经营环境,强化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坚决遏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促进依法行政
|与西安军事检察院首度合作进行走访调查
|在汉中火车站与铁路企业座谈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杨博检察官在办理王某某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案中发现,某区民政局在办理停发王某某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未向其书面说明理由,亦未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违反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等规定。对此,检察官在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向某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增强为民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履职。在检察建议宣告后,被建议单位全部采纳了建议措施,结合案件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促进执法规范。助推行政争议化解
|前往安康火车站查看辅助设施建设情况
在办理高某某申请行政诉讼监督一案中,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李阳检察官发现,某管委会违反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房屋进行拆除,损害了房屋权属人的合法权益,既给当事人造成了诉累,也给政府机关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检察官在开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在省人民监督员、省政协委员参与下依法向该管委会宣告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该管委会对检察建议书全部采纳,聘请了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改进了工作流程,并安排人员再次全面、深入核查高某某的相关资料,积极依法解决纠纷。促进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
|结合两起涉劳动者工伤保险案件发出检察建议
凡是过往,皆是序章。即将过去的一年,陕西铁检机关在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方面大胆实践,积极作为,取得了自我突破;新的一年,陕西铁检机关将紧紧立足职能,把握改革机遇,继续将结合办案精准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做实、抓好,做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文字:刘晓莹
摄影:董宏亮 冯智凯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往期精选